知识产权保护
一、对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侵权产品的生产地、流程、产量及仓库;
侵权产品的销售流程、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料;
主要侵权人的有关情况。
二、对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
客户制定有效的打击方案,接受客户委托后,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公安、专利局、工商、技术监督、文化执法队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
进行打击后的跟踪监测,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协助客户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
必要时代理客户参加争议的行政调处和诉讼。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